万变不离其宗–过滤工艺变更评估及再验证
- 2024-08-06 09:30:57
制药生产过程,不变的就是变化。******药监局鼓励制药企业运用新生产技术、新方法、新设备、新科技成果,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,持续提高药品质量。这些变更不得对药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不良影响。因此,对过滤工艺变更评估及再验证至关重要。本文聚焦于制药生产中广泛使用的除菌过滤器,浅谈过滤工艺变更评估及再验证工作。
在《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》中提到 “完成过滤工艺的验证之后,还应当定期评估产品性质和工艺条件,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再验证。产品、过滤器、工艺参数等变量中任何***个发生改变,均需要评估是否再验证。至少(但不限于)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,以决定是否需要开展再验证:
单位面积的流速高于已验证的流过滤压差超过被验证压差;
过滤时间超过被验证的时间;
过滤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提高过滤量;
过滤温度变化;
产品处方改变;
过滤器灭菌条件或者灭菌方式改变;
过滤器生产商改变,过滤器生产工艺的变更,或者过滤器的膜材或结构性组成发生改变”。
如果以上工艺参数、产品处方或过滤器发生变更,应该怎样考量再验证的内容呢? 参考指南中的描述,除菌过滤器通常需要进行的验证试验包括:细菌生存性、细菌截留(细菌挑战)、化学兼容性、可提取物 / 浸出物、吸附性及产品润湿完整性试验(如需)。针对以上变更,可以根据风险,结合已验证的数据报告来判断是否需要再验证,为此汇总了常见的过滤工艺变更内容,如下表格:
表1:再验证评估汇总表
经评估: 如果已验证数据可以涵盖变更后的工艺: 1 需要对变更的内容进行文件记录; 2 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支持无需开展再验证的原因。 如果已验证数据无法涵盖变更后的工艺: 1 需要对变更的内容进行文件记录; 2 按照新的工艺开展再验证工作。
案例
某公司原生产批量为100L,工艺时间为1h。现生产批量扩大到200L,工艺时间调整为2h,其他工艺参数不变,那是否需要再验证,哪些项目需要再验证?
步骤***: 查阅表1内容,“工艺时间延长,批量升高”条件下:化学兼容性试验、细菌生存性试验、细菌截留试验、可提取物试验、浸出物试验需要结合已完成的验证数据来评估,吸附试验、产品润湿完整性试验无需进行再验证。 步骤二: 在细菌截留试验报告中查阅“单位面积批量”和“时间”的试验值,若试验的“单位面积批量”和“时间”值大于工艺更新后的“单位面积批量”和“时间”值,则无需进行再验证,需要撰写评估报告文件;反之,则需要进行再验证; 在化学兼容性试验、细菌生存性试验、可提取物试验、浸出物试验报告中查阅“时间”的试验值,若试验的 “时间”值大于工艺更新后的 “时间”值,则无需进行再验证,需要撰写评估报告文件;反之,则需要进行再验证。
总结
当过滤工艺发生变更时,需要对变更内容进行文件记录,将已完成的验证数据与变更后的工艺做对比,评估是否需要再验证。评估后,无需进行再验证的项目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支持。反之则需要按照新的工艺再验证。 位于科创中心的上海验证服务实验室,致力于为制药企业提供科学的过滤工艺验证服务,助力客户完成过滤工艺变更评估及再验证工作。
(文章来源于仪器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