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!工信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- 仪器网小编2021-03-22 17:00:00
本次《实施条例》的修改,将在附则中增加***条,作为第六十五条:“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。”
正文:3月22日,据工信部网站消息,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******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***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〉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***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>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介绍,本次《实施条例》的修改,将在附则中增加***条,作为第六十五条:“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。”主要考虑是:
(***)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。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***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。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实党中央、***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,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,并做好与《中华人民共和***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衔接,发挥好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重要作用。
(二)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***际监管的通行做法。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、产品功能、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,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《实施条例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。这也与***际上主要******和地区对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方式***致。
(三)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。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《实施条例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,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,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,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、虚假广告等问题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注:文章来源于互联网